|
各校園周邊房屋出租人:
為深刻汲取各地居民自建房倒塌、火災等事故教訓,徹底消除校園周邊群租房安全隱患,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安全,我縣正在全面開展校園周邊群租房安全整治和安全管理。現致您一封信,希望您能遵循“誰出租,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自覺主動做好登記備案、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等工作。
一、自即日起,實行校園周邊群租房租賃管理登記備案制度。
二、有房屋產權明晰、出租房屋意愿的居民,須向屬地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填報《出租房屋備案申請表》,由屬地政府進行現場確認。
三、屬地政府經現場查勘后,對符合出租條件的房屋登記備案,并向出租人出具《出租房屋備案登記單》。對不符合出租條件的,出租人須按要求整改,達到條件后方可備案。
四、未取得出租登記備案的房屋不得出租。備案后,出租人需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并向承租人出具《出租房屋備案登記單》復印件。
五、出租的房屋必須符合結構性、消防、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將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房屋出租。否則,將依法處理。出租人對出租后的房屋現狀和居住人員的安全保障需盡到照看義務。
規范校園周邊出租房屋管理,保障生命財產安全,為全縣營造一個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需要您的支持與配合,謝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