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我縣社會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創新轉型,近日,在市民政局和縣民政局的指導下,縣社會福利院將8名孤(棄)兒童移送到安慶市社會福利院,圓滿完成了孤(棄)兒移交工作。 移交前,縣社會福利院與市社會福利院在經過多次對接、實地了解、提前熟悉兒童情況的基礎上,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制定了詳細可行的移交方案。 4月30日,雙方簽訂移交協議,辦理了移交手續,根據“戶隨人走”原則,我院孤(棄)兒童戶籍、檔案和養育、醫療、康復、安置職責一并轉移。為進一步保障他們更好地適應新環境,經友好協商,將原保育員(系我院成年孤兒)安排到市社會(兒童)福利院繼續工作。完成移交手續后,雙方在縣社會福利院大門前舉行了交接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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