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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五起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其中包括App侵犯兒童個人信息權益、網吧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等行政、民事公益訴訟案,涵蓋未成年人個人信息安全、食品安全等多個方面。
最高檢有關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辦理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案件,注重維護未成年人的長遠利益和根本利益,綜合考慮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和健康發展需要,選擇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方案和措施,給予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尤其是當未成年人的利益與其他相關因素交織甚至發生沖突,而法律規定不夠明確具體時,堅持以保護未成年人利益作為首要考量。
其中的一起典型案例顯示:北京某公司開發運營的一款知名短視頻應用類軟件某App在未征得兒童監護人明示同意的情況下,允許兒童注冊賬號,并收集、存儲兒童網絡賬戶、位置、聯系方式,以及兒童面部識別特征、聲音識別特征等個人敏感信息,并運用后臺算法,向具有瀏覽兒童內容視頻喜好的用戶直接推送含有兒童個人信息的短視頻。該App未對兒童賬號采取區分管理措施,默認用戶點擊“關注”后即可與兒童賬號私信聯系,并能獲取其地理位置、面部特征等個人信息。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徐某收到該App后臺推送的含有兒童個人信息的短視頻,通過其私信功能聯系多名兒童,并對其中3名兒童實施猥褻犯罪。
該案為涉互聯網案件,北京、浙江等地相關檢察機關均具有管轄權。余杭區為徐某某猥褻兒童案發生地,杭州市為杭州互聯網法院所在地。經浙江省檢察機關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2020年9月,余杭區人民檢察院對該線索以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立案。10月22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對該案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經調查向北京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提出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最終,該公司進行整改,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根據檢察機關工作建議,北京市網信辦制定了《關于開展未成年人信息安全保護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對屬地重點直播和短視頻平臺逐一梳理,壓實網站主體責任。2021年12月31日,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對應用算法推薦技術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治理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作出了進一步規范。
最高檢在闡釋該案意義時表示,App侵權行為與實害后果具有因果關系,該App的行為致使眾多兒童個人信息權益被侵犯,相關信息面臨被泄露、違法使用的風險,給兒童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威脅,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案件審理中,檢察機關通過對網絡運營者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使其承擔違法行為的民事責任,實現對公共利益的有效救濟;通過行政公益訴訟督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充分履行監管職責,實現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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