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親愛的職工小伙伴們
安徽職工療休養政策有新變化啦~接下來
小編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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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 13:55 上傳
變化一
提高職工療休養經費標準
原政策
療休養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保險費和活動費等,黨政機關和有條件的事業單位療休養費用標準按不高于400元/人·天的限額。
新政策
將黨政機關和有條件的事業單位療休養費用標準調整為不超過460元/人·天,療休養費用包括住宿費、伙食費、保險費和活動費等,不含交通費。
變化二
允許職工家屬隨同參加療休養
新政策
單位組織療休養活動,可允許職工家屬隨同參加。隨同家屬須與療休養承辦單位訂立療休養合同,費用自理,責任自負。
變化三
鼓勵靈活安排職工療休養時間
原政策
組織療休養的單位根據單位實際統籌合理安排療休養時間(含在途時間),省內一般不超過5天,跨省療休養一般不超過7天。
新政策
組織實施療休養的單位根據本單位工作生產實際,統籌合理安排療休養時間(含在途時間),省內一般不超過5天,跨省療休養一般不超過7天。省內療休養可在單位工會統一組織下,安排職工分批次、分時段開展療休養活動,職工療休養費用,由單位工會或承辦單位統一結算。
變化四
嚴肅職工療休養紀律
原政策
職工療休養地主要安排在省內,充分利用工人療養院等場所,鼓勵赴我省革命老區、貧困地區等具備條件的地點開展療休養。
······
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實施,鼓勵通過政府采購、購買服務等市場化運作的方式確定療休養承辦單位。職工療休養人員名單應及時在本單位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職工療休養要嚴格執行費用標準,做到票據合法、開支合規,符合要求。不得以職工療休養為名發放錢物,不得以職工療休養等為名變相公款旅游。
新政策
職工療休養地主要安排在工會命名的職工療休養基地。鼓勵基層工會組織職工到革命老區、脫貧地區及對口幫扶地區開展療休養活動。嚴格執行療休養有關規定和費用標準,做到消費真實、票據合法、開支合規。各單位審核時要嚴格把關,不得以職工療休養為名發放錢物,不得以職工療休養等為名變相公款旅游,嚴禁以療休養為名虛開發票或其他形式套取現金等弄虛作假行為。對違反規定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全文如下👇👇👇
關于調整安徽省職工療休養政策的通知
各市、廣德市、宿松縣總工會、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資委,省直、省產業工會:
為進一步規范職工療休養活動開展,提高療休養質量,擴大療休養受益面,更好地發揮職工療休養事業在提升職工生活品質、助力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根據2021年12月27日省政府與省總工會聯席會議精神和《關于加強安徽省職工療休養工作的意見》(皖工發〔2019〕35號),現就調整我省職工療休養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提高職工療休養經費標準
將黨政機關和有條件的事業單位療休養費用標準調整為不超過460元/人·天,療休養費用包括住宿費、伙食費、保險費和活動費等,不含交通費。憑據在單位福利費、工會經費中列支,超標準支出部分由參加療休養的職工個人承擔。有條件的國有企業職工療休養參照執行,其他企業單位職工療休養費用標準由企業職代會討論決定,在成本費用中據實列支。
二、允許職工家屬隨同參加療休養
單位組織療休養活動,可允許職工家屬隨同參加。隨同家屬須與療休養承辦單位訂立療休養合同,費用自理,責任自負。
三、鼓勵靈活安排職工療休養時間
組織實施療休養的單位根據本單位工作生產實際,統籌合理安排療休養時間(含在途時間),省內一般不超過5天,跨省療休養一般不超過7天。省內療休養可在單位工會統一組織下,安排職工分批次、分時段開展療休養活動,職工療休養費用,由單位工會或承辦單位統一結算。
四、嚴肅職工療休養紀律
職工療休養地主要安排在工會命名的職工療休養基地。鼓勵基層工會組織職工到革命老區、脫貧地區及對口幫扶地區開展療休養活動。嚴格執行療休養有關規定和費用標準,做到消費真實、票據合法、開支合規。各單位審核時要嚴格把關,不得以職工療休養為名發放錢物,不得以職工療休養等為名變相公款旅游,嚴禁以療休養為名虛開發票或其他形式套取現金等弄虛作假行為。對違反規定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本《通知》對皖工發〔2019〕35號文件有關內容進行調整和明確的,以本通知為準,各地規定與此不符的,要及時自行調整。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的療休養活動另有規定的,按照其規定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央另有規定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央規定執行。
安徽省總工會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會2022年1月21日
來源:安徽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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