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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記者從省文明辦獲悉,馬鞍山市等10個城市被授予“第二屆安徽省文明示范城市”榮譽稱號,當涂縣等14個縣(市)被授予“第二屆安徽省文明示范縣(市)”榮譽稱號,合肥市包河區等29個城區被授予“第二屆安徽省文明城區”榮譽稱號,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等1416個單位被授予“第十一屆安徽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等。
此次表彰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豐碩成果,進一步調動全社會參與精神文明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據了解,綜合全國、全省文明城市年度測評和文明單位創建檢查情況,經征求省直相關部門意見并在省主要新聞媒體公示,報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文明委決定授予馬鞍山市等10個城市“第二屆安徽省文明示范城市”榮譽稱號、宿州市等6個城市“第四屆安徽省文明城市”榮譽稱號;授予當涂縣等14個縣(市)“第二屆安徽省文明示范縣(市)”榮譽稱號、南陵縣等15個縣(市)“第二屆安徽省文明縣(市)”榮譽稱號、霍山縣等27個縣城“第四屆安徽省文明縣城”榮譽稱號、定遠縣等5個縣“全省創建文明縣城工作先進縣”榮譽稱號、合肥市包河區等29個城區“第二屆安徽省文明城區”榮譽稱號;授予合肥市廬陽區三十崗鄉等372個村鎮“第四屆安徽省文明村鎮”榮譽稱號、合肥市瑤海區三里街街道三里一村社區等388個社區“第五屆安徽省文明社區”榮譽稱號;授予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等1416個單位“第十一屆安徽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授予馬鞍山市等12個城市“第三屆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城市”榮譽稱號、當涂縣等44個縣(區)“第三屆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縣(區)”榮譽稱號。
近年來,全省各地、各部門緊緊圍繞建設五大發展美好安徽,全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廣泛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城鄉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質進一步提升,涌現出一批工作扎實、成績突出的先進典型。 省文明委希望受表彰的地方和單位發揚成績,再接再厲,在堅持不懈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過程中,探索新做法、創造新載體、形成新經驗。各地、各部門要以受表彰的先進典型為榜樣,堅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培育社會文明新風,為決戰決勝全面小康、建設五大發展美好安徽提供堅強思想保證和強大精神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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