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我縣湖泊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保護,改善大湖水質,維護湖區生態平衡,推動湖泊漁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南漪湖等水域實施禁漁期制度的通告》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本縣實際,決定在我縣非禁捕水域實行禁漁期制度,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漁時間:2025年4月1日0時至9月30日24時。
二、禁漁范圍:我縣境內龍感湖、大官湖、黃湖所有水域灘涂,總面積67.8萬畝(上至龍感湖宿松與黃梅兩縣交界線,下至黃湖與泊湖交界線,不含中華絨螯蟹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
三、在禁漁區、禁漁期內,不得從事捕撈活動,不得垂釣,不得收購、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以及從事其它影響魚類生態環境的活動。因科研等特殊需要在禁漁區、禁漁期內捕撈的,由省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違反本通告相關規定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沿湖各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縣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林業、水利、公安、商務、市監等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形成合力,切實加強對湖泊水域及漁市碼頭的監督管理,扎實做好今年的湖泊禁漁工作。
五、建立舉報制度,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投訴電話:110(縣公安局);0556-7821837(縣農業農村局);0556-7838889(縣漁政監督管理站)。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