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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下價值51萬元直播帶貨合同,安排陳小春和網紅一起帶貨,結果3場直播只賣出5000元,商家一紙訴狀將負責直播推廣的傳媒公司告上法庭。 12月25日,記者得知,廣州市中院近日作出二審裁決,判決直播推廣協議的傳媒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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