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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20:39 上傳
經調查,此批案件的涉案食品為問題豬肉加工制成的肉排,涉及山東、湖北及安徽等地。在我縣被少數不法商家以“羊排”的名義銷往飯店、餐館,部分進入農村流動宴席之中。
2019年5月,我縣2名供貨商被山東警方依法抓獲,并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宿松縣公安局根據相關事實對涉事人員立案偵查,并將涉嫌犯罪的人員移交宿松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23年9月至12月,宿松縣公安局將經宿松縣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不予起訴的20起案件,分3次移交宿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
此批案件涉案人員皆為餐飲從業人員,于2018年至2019年期間,在未按規定履行相關查驗義務的情況下,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從我縣2名供貨商處購進涉案食品,并將涉案食品制成菜品供顧客食用。
案件辦理過程中,部分人員提出陳述申辯或申請聽證。宿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充分保障了相關人員的合法權益,主動邀請我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融媒體記者參加聽證,并對當事人陳述、申辯的事實和理由認真復核,保證案件辦理過程中事實清楚、程序合規、處罰得當。
涉案人員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七項及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宿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已對其中4起案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其余16起案件,宿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秉持“四個最嚴”要求,對其快查快辦。
涉及犯罪的山東生產商、湖北一級批發商、我縣的2名二級批發商及部分涉案食品采購金額較高的餐飲從業人員已被追究刑事責任。2023年8月,宿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豬肉市場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對12戶生鮮豬肉批發經營戶進行隨機抽檢,檢疫報告均為合格;結合整治工作成果來看,我縣食品安全保持穩定狀態。
截至目前,宿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未接到我縣居民因食用涉案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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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20:39 上傳
附宿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12月25日發布公示信息:孫蓀、鄧澤術、沈夢妮、趙義華因經營病死豬肉制品(假羊排),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七項及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宿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對當事人未按規定查驗相關材料的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