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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2 12:27 上傳
為切實做好我縣養老服務中心運營工作,提升養老服務質量,根據縣政府常務會議和專題會議研究決議,待縣人民醫院老院區(孚玉鎮人民中路93號)整體搬遷后部分現狀樓宇改造為縣級養老服務中心(包含民政局下屬縣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護中心,下同)。受縣政府委托,由縣民政局對該中心運營進行公開招商,誠邀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報名參加。現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況
(一)項目業主:宿松縣民政局
(二)項目名稱:宿松縣養老服務中心
(三)項目地點:縣人民醫院老院區(孚玉鎮人民中路93號)
二、項目優勢
(一)區位優勢:宿松縣地處皖鄂贛三省接合部和800里皖江之首,承東啟西,連南貫北。對外交通便捷,105國道、滬渝高速、合九鐵路、北沿江一級公路以及63公里長江黃金水道穿境而過,合安九高鐵建成通車,距合肥、武漢、南昌等城市均在兩個小時車程以內,在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中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截止2022年底,戶籍人口86.6萬,常住人口61.26萬,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12.53萬人。該項目位于孚玉鎮人民中路93號,地理位置在人口居住較為密集的城區中心(附地理位置簡圖)。
(二)房屋建筑優勢:經對該項目現有的所有房產安全鑒定,可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積3.26萬平方米(附主樓房屋結構圖),可設置養老護理型床位500張以上,同步可以設置醫養結合、智慧養老等養老服務功能服務。
(三)房屋結構優勢:該項目屬于對原醫院住院病房、檢查檢驗功能用房進行適度改造,主要改造為護理型養老用房和醫養結合功能用房,主樓抗震等級為七級,消防達到三甲醫院安全標準。
三、運營方要求
(一)運營方須經合法登記的法人單位(企業),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擁有專業的管理和服務團隊,從事養老服務3年及以上,無違法違規、失信、重大安全事故等情況。
(二)自發布公告之日起,有意向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一個月內完成項目實地考察、制定項目運營方案并提交縣民政局,縣民政局根據運營方案經相關程序【邀請專業人員參與,采取審閱改造運營方案(經營理念、總體布局、投資估算、建議免費年限、運營期限等內容),并就相關內容通過競爭性談判的方式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選取優秀運營方案報縣政府審定】后,擇優確定運營方。
(三)嚴格按照《養老機構管理辦法》、《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筑設計標準》(JGJ 450-2018)、《老年養護院建設標準》、《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GB/T 37276 )、《養老機構智慧養老建設規范》(3525-2019)、《關于進一步規范養老機構委托運營工作的通知》(皖民養老函〔2022〕311號)等標準要求規范化運營。
(四)運營方在運營前應當根據項目需要和現有建筑特點及實際情況進行改造。改造須符合整體規劃、消防、抗震、項目需求、基本建設程序等相關要求。設計養老床位數不得少于500張,其中護理型養老床位不低于55%,預留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床位不少于150張(可納入55%以內)且無條件接收縣域內特困人員集中供養。
(五)按照《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GB/T 37276 )軟硬件建設標準,至少達到三級養老機構的等級標準。
(六)該中心內可以設置門診部(醫務室),按規定僅限中心入住老年人享受醫保門診報銷政策。
(七)縣民政局在縣政府確定運營單位后,向運營單位發出《運營意向通知書》,運營單位收到后在15日內須根據本公告、運營方提供的并經競爭性談判完善的方案及相關規定與縣民政局簽訂《運營框架協議》。授權運營期限面議,本次授權運營期滿后,縣民政局收回全部權利,后續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與原運營方簽訂新的運營協議。
四、優惠政策
(一)向社會開放的床位比照民辦養老機構享受政府運營補貼,接收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的床位比照公辦養老機構享受政府運營補貼。
(二)鼓勵和支持運營方利用自身資源和服務優勢,輻射周邊社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養老服務(包含老年助餐),連鎖化托管運營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和中心敬老院、社區(村)養老服務站(日間照料中心、老年活動中心、農村幸福院)、老年食堂(助餐點)、城市居民小區養老服務設施等。
(三)縣政府根據運營方改造投入資金量減免運營承包費,具體減免年限根據資金投入情況確定。
(四)其余優惠政策,采用“一事一議”方式,給予運營方合理合規優惠。
真誠歡迎社會資本投入我縣養老服務事業,如有投資運營意向,請到實地考察并于9月11日下午5點前并向縣民政局提交運營方案,逾期不予受理。 因我局是首次發布該類招商公告,如有不妥之處,敬請諒解,對合理化的意見建議,我局將在實際評審中充分考慮。
聯系人:楊先生,電話180-5567-0219。
特此公告!
宿松縣民政局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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