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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深化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優化車檢服務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進一步優化調整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9座含9座以下,面包車除外)、摩托車檢驗周期:
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3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并將原15年以后每半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年檢驗1次。
對摩托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5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檢驗1次。
此次調整后,非營運小客車、摩托車在10年內,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期間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合格標志。
此次車檢周期調整對廣大私家車車主來說是一大便利。不僅10年之內的車輛可以減少上線檢測的次數,而且滿15年的車子不用半年一檢,改為一年一檢。車檢是根據檢驗合格有效期來的,一般是到期之前90天內進行檢驗,如果今年已完成車輛檢驗的,那么會在下個檢驗周期享受新政策。
此外,車檢的檢驗項目、檢驗方法、檢驗價格等都沒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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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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