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辦公室發布 關于優化調整上海來(回)皖人員 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省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當前,上海市疫情形勢穩定向好,為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經專家綜合研判,現對上海來(回)皖人員健康管理措施調整如下: 一、對上海市中高風險地區所在鄉鎮(街道)或7天內有社會面感染者的鄉鎮(街道)來(回)皖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在第2、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其中第7天實行“雙采雙檢”(下同)。 二、對上海市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或7天內有社會面感染者的區來(回)皖人員,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實行“7天日常健康監測”。日常健康監測期間,在第1、2、3、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 三、對上海市其他地區來(回)皖人員,實行“7天日常健康監測”,前期已集中隔離的“雙采雙檢”陰性后即可解除隔離,轉入7天日常健康監測。日常健康監測期間,在第1、3、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 四、上述人員在日常健康監測期間,應控制活動范圍,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參加會議、會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動,不進入學校、托育機構、養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機構,不進入影劇院、歌舞廳、浴室、網吧等室內密閉場所,不開展線下教學、培訓等活動,外出時須全程規范佩戴N95口罩,切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原則上在結束日常健康監測前不離開所在縣(市、區)。 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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