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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舒城縣日前公布了 2021年度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其中一火鍋店涉嫌侵犯“老報館”注冊商標專用權 被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0000元 案情簡介
2021年2月23日,舒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安徽報業投資有限公司舉報,稱黃某經營的舒城縣城關鎮老報館火鍋店涉嫌侵犯其“老報館”注冊商標專用權。同日,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立案調查。
處理情況
經查明,安徽報業投資有限公司持有有效的“老報館”商標注冊證。當事人黃某經營的舒城縣城關鎮老報館火鍋店、舒城縣城關鎮燚老饕火鍋店的店招、墻壁裝飾、餐具包裝均使用“老報館火鍋”標識,其中突出使用“老報館”作為其服務型商標,但無法提供商標使用相關證明材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屬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舒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罰款20000元的處罰。
來源:舒城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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