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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方案近日正式發布。我省今年將繼續嚴格執行免試就近入學,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生。今年還將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均衡分班要求,起始年級不得通過考試分班,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和非重點班。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保持高中階段教育職普比大體相當。
■義務教育
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證書 作為招生依據
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省教育廳要求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下同)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
學區劃分歷來備受關注。我省方案要求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縣域內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班額規定、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科學合理制定本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劃分方案,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學區劃定后應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對方案進行論證,并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同時積極做好宣傳,確保社會穩定。”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免試、劃片、就近入學的要求,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門劃定的學區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違規招收學區外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鄉鎮寄宿制義務教育學校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可在縣域內確定招生范圍。
起始年級不得通過考試分班
在入學年齡上,小學入學年齡原則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截至2021年12月31日須年滿6周歲,對于放寬年齡招收的,必須公開規范辦理。我省方案明確,將認真排查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社會培訓機構等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省教育廳在方案中強調,今年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起始年級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過考試分班,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和非重點班;非起始年級不得以升學為目的重新組建加強班、尖子班、升學班等。
■普通高中
保持高中階段職普比大體相當
我省今年將全面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省教育廳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落實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目標,依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辦學標準,綜合考慮本地生源情況、促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總體資源等因素,科學編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保持高中階段教育職普比大體相當”,嚴格防止產生新的大校額、大班額,起始年級班額不得超過55人。
在招生范圍上,我省方案明確,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具體招生范圍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本市域內明確。地處縣域(含縣級市)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域內招生,地處設區市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所在區或若干城區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實現同步招生。
方案還透露,省教育廳在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22年將建成全省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網絡平臺。
指標到校不設最低錄取分數線
示范高中指標分配政策今年將繼續保持。我省方案明確,按照不低于當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80%的比例切塊分解到初中學校,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單獨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分數線。到校指標原則上根據各初中實際在籍且就讀滿三年以及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畢業年級學生數,按比例切塊分配,指標分配向鄉村初中和薄弱學校傾斜,嚴禁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掛鉤;原則上不跨區域分配指標,防止跨區域掐尖招生。
省教育廳還明確,對于過去實行跨區域指標到校的地區,具備條件的,應從2021年秋季招生起,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分配指標;暫不具備條件的,圍繞妥善處理好為農村學生提供優質教育資源與防止縣域優質生源過度流失之間的關系,以及避免學區房炒作,積極開展跨區域指標到校招生錄取辦法改革試點,跨區域指標主要分配到薄弱初中,并隨著縣域普通高中辦學質量的提高,逐年減少跨區域分配指標,力爭到2024年實現屬地招生。
嚴禁招收借讀生、公布升學率
嚴格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我省今年在去年的基礎上,明確了十項“嚴禁”,明確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考試所在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或未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省教育廳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招生名額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招生錄取名單須通過門戶網站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
以“國際部”“雙語班”名義招生
規范特殊類型招生,我省方案明確,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雙語班”等名義招生。同時,嚴格規范公辦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國際班”等招生行為,納入招生統一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本校或同層次學校普通班級。
省教育廳明確,對普通高中違規錄取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籍,一律不予發放普通高中畢業證書。
政策加分6項 其他一律取消
我省今年繼續從嚴控制政策加分。省教育廳公布了6項加分政策,此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項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1)《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3)臺灣籍考生在其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4)少數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5)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6)軍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考生、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關規定執行。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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